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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重要提示: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年初本行根据客户往年存款情况及资产状况预估本行与非同业关联方之间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当年最高金额(累计金额),拟订了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计划,并集中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因实际情况变动,本行重新拟定与关联方杜*华2025年度发生存款类关联交易,经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4月至12月关联方杜*华将有4500万的存款类重大关联交易额度。2025年6月11日关联方杜*华实际发生一笔定期存款关联交易业务,单笔交易金额为519.6835万元,占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3%,累计交易金额为3640.2835万元,占2025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为23.11%。被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且该笔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本年计划。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杜*华,身份证号码432427********4341,系本行董事,本行依据关联方认定标准纳入本行关联方名单管理。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存款类关联交易按本行当日挂牌利率执行,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版权所有©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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