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字体:[      ]

 

目  录

 

第一节 社会责任概况

第二节 社会责任理念

第三节 社会责任管理

第四节 社会责任实践

第五节 责任展望


第一节 社会责任概况

一、报告概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部分表述及数据适当追溯以往年份。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也是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发布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为便于表达,在下述报告中简称为本行。

本报告的数据主要源于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经营数据。

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电子版查询及下载地址:http://shim.srcbcz.com

部门姓名:综合部/涂冰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渫阳社区澧阳西路228号

电话:0736-5328099


二、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英文名称:SHIMEN SRCB RURAL BANK CO.,LT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法人代表:陈明忠

注册地址:湖南省石门县楚江镇渫阳社区澧阳西路228号

邮    编:415300

网    址:http://shim.srcbcz.com

注册登记机关: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700599425637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S0020H343070001

客户服务热线:4009962999

三、近年度获奖情况

“2020年度全国百强村镇银行”-由村镇银行协会颁发;

“2020年度全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由常德市公安局颁发;

“2020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由常德市银保监分局颁发;

“2021年度明星村镇银行”-由主发起行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颁发;

“2021年存款保险宣传码上行宣传活动组织奖二等奖”-由常德市银保监分局颁发;

“2021年度全国支农支小优秀村镇银行”-由村镇银行协会颁发;

“2022年明星村镇银行”-由主发起行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颁发;

“2022年度农村金融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单位”-由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颁发;

未尽内容,参见《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四、社会责任关键绩效

单位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资产总额

万元

116117.10

104999.28

99039.96

万元

87898.20

76319.41

69568.35

万元

77969.59

72028.33

63977.16

万元

3438.99

3364.23

2923.28

万元

1204.21

1138.50

811.84

万元

2209.52

1823.95

1539.73

万元

581.61

612.01

455.46

万元

350

450

400

万元

959.91

1152.00

1072.34

%

0.87

1.13

1.14

%

7.66

9.63

9.47

%

18.77

20.86

21.13

%

19.90

21.97

22.25

%

0.97

0.28

0.23

%

275.24

955.59

1115.13

万元

77665.59

71759.94

63671.29

万元

44283.09

41062.32

34317.61

公益捐赠

万元

8.5

6

6.35

万元

4.5

1.42

1.9

57

43

37

%

70.17

70

65

%

3.5

9

12

万元

0.1

0.1

0.09

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

万元

188

101

153.52

3221

3547

2787

24

28

26

万张

0.73

0.69

0.40

189

145

193

%

92

95

100


第二节  社会责任理念

 

一、社会责任核心理念与目标

我行致力于建立优良的社会责任观,将社会责任融入经营管理实践,建设有效的利益相关责任方参与机制,主动承担经济、社会、环境责任,促进自身利益和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责任领域

金融普惠:发挥银行特色和优势,倾心服务村居、小微、三农客户,扶持新兴农业主体企业发展。

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营运效率,优化服务流程,保证客户金融安全,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金融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合规原则,加强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与优化,实现个人财富增长、企业价值提升。

三、坚持定位,履行社会责任

我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金融扶贫责任。聚焦三农,牢牢把握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主基调,始终坚持扎根县域,吸收存款用于本土信贷投放,贷款主要投向为县域农户、社区居民、小微企业(主),针对地方市场需求,只做实、不做虚、只做小、不做大、只做土、不做洋,多点发力,服务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77969.59万元,较年初增长5941.26万元,贷款户数3287户,户均贷款23.72万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77665.59万元,较年初增长5905.65万元,涉农贷款户数3281户,涉农贷款占比99.61%,2022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924户,金额41020.09万元,户均贷款21.32万元,2022年度缴纳税款581.61万元,减免服务费143.22万元,惠及客户4万余户。强有力的支持了县域经济和“三农”的发展,现已逐步成长为石门县域一家灵活、高效且拥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农村金融机构。

 

第三节 社会责任管理

 

一、党建引领

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引领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制度框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建立前置程序和三重一大的操作细则,健全公司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党建统一领导,注重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廉洁作风。

通过党建引领,进一步将全行思想统一到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支持实体经济上,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形象。2022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党课4次,与社区开展党建共建活动3次,观看红色电影1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次。

二、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

2022年,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或听取议案15项。会议召开流程,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11次,审议或听取议案102项。全体董事诚信、专业、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和《章程》程序,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效履行了董事职责。召开监事会6次,审议或听取议案25项。全体监事勤勉敬业,认真履职,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发表了意见。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事会的监督下,稳步推进全年各项经营目标,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我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6号)要求,2021年初全部完成了股权托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股权透明度,提升了股东服务水平。

(三)利益相关方沟通

期望

回应

1.支持实体经济建设;

2.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

3.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

2.坚持定位助力乡村振兴;

3.稳企纾困,加大信贷投放。

1.良好的投资回报;

2.全面及时的信息披露;

3.健全的企业内部机制建设。

1.全面准确地把握经济形势和当地特色,强化风险管理,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2.准确披露信息,提高透明度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1.提供热情、便捷的金融服务;

2.提供能满足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

 

1.强化员工服务意识和提升员工业务技能;

2.创新金融产品的种类与模式

简化业务流程,完善投诉机制

保护消费者权益。

1.以人为本;

2.关注成长;

3.实现自我价值。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和职业发展规划;

3.深化企业文化建设。

诚实守信、利共赢

公平竞争、诚信履约、友好互利、相互尊重

1.塑造品牌形象;

2.热心回馈社会。

1.积极对接,加强宣传;

2.投身公益事业,打造品牌口碑。

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

限制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

、支持无纸化办公、倡导节约的企业氛围

 

第四节 社会责任实践

 

一、经济责任

长期以来,我行坚持扎根农村,承担着乡村振兴的使命。解决社会难点的过程中寻找新机遇、拓展新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切实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实现银行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统一。

服务三农: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多方合作扶农助农、拓宽支农渠道、促进就业创业等;

服务小微:信贷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支持、平台渠道支持等;

单位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万元

44283.09

41062.32

34317.61

%

56.80

57.01

53.64

1569

1286

937

截至2022年末,我行共计为小微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共计28户,金额3407.78万元,其中无还本续贷共计27户,共计金额3232.78万元,切实降低了老百姓的融资成本。

石门县西北山区以茶叶种植为主,为更好地为农户提供服务支持,我行营销人员把茶叶贷作为阶段工作重心。通过现场调查资金需求,我行开启支农惠农金融服务“绿色通道”,让农户“不多等、不白跑、不耽误”。我行还克服产品局限性,精耕细作农户贷款,针对农户贷款“金额小、期限短、季节性强”的特点,推出纯信用贷款——“家庭贷”产品,该产品准入门槛低,定价执行LPR基础利率优惠政策,农户还可根据经济情况选择提前还款。该产品确保了春耕备耕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为农户春耕备耕注入了信贷“及时雨”。每年秋收时节,我行关注农户最新动态,助力农民增收,构建符合“三农”金融需求的特色经营模式。截至2022年12月,我行已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1231笔,金额234893.43万元。

二、社会责任

(一)员工责任

单位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53

43

37

 

%

70.17

70

65

 

%

3.5

9

12

 

10

9

12

 

人次

145

110

75

 

万元

0.1

0.1

0.09

 

我行持续保障员工福利待遇,为减轻员工因身患重病而造成本人及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情况,2022年我行除为员工购买五险外,统一为员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在民主管理方面,我行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22年我行共召开4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9项议题制度,与员工息息相关的事项都要先在职代会上审议通过,充分保障了员工地位和民主权,提升了全行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激发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二)金融教育责任

1.大力开展公众金融教育宣传

(1)依托物理网点为阵地开展教育宣传,利用走马灯、电子多媒体显示屏、自助机具等媒体设备播放宣传内容;设立公众教育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咨询讲解等;举办专题教育讲座或培训;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材料应与银行产品营销材料显著区分,突出教育宣传的公益性。

(2)依托、整合相关社会资源共同开展或本行依靠自身力量开展的教育宣传工作,深入社区、学校、园区、企业等,通过设立宣传教育点、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3)借助各类在线电子渠道开展宣传,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短信银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金融知识,扩大受众范围。

(4)宣传内容涵盖了:国家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纠纷调解的渠道、方法和流程; 基础金融知识; 常见或新型金融及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手段、特点及危害,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银行卡、电子银行、智能手机等支付安全与使用注意事项; 个人征信及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其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相关内容。

(5)具体宣传情况:我行2022年组织全行开展“安全生产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知识万里行”“普惠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依托营业厅、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和渠道,全面发动厅堂团队开展防电信诈骗专题宣传。具体措施包括: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反假币、反电诈”等主题宣传手册,统一摆放在营业网点显要位置,并组织客户关注本行微信公众号;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等方式,对每一笔转账业务做到“四问一告知”,尤其是财务人员、老年客户等电信诈骗针对的重点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知识宣传。

2.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

(1)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受理机制:我行受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统一归口管理;营业部负责指导营业网点做好现场投诉处理,规范现场投诉处理流程;市场部和营业部负责在处理有关零售金融业务以及服务项目收费的消费者投诉事项中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要点的解读与答疑。

(2)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受理流程:

①受理投诉:消保委办公室和客服中心分别承担消费者投诉受理职责。消保委办公室受理消费者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走访的投诉事项,以及上级主(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转(交)办至本行的投诉事项。客服中心负责受理消费者通过客服热线、客服邮箱和在线客服提出的投诉事项。

②转办投诉:消保委办公室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按照信访投诉处理流程转办本行相关部门或支行。客服中心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按照相关处理流程转办本行相关部门。

③查证投诉:本行相关部门或支行在收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投诉调查,做好投诉事项的查证工作。

④回复投诉及反馈处理结果:本行相关部门或支行在投诉事项查证认定后拟定答复内容,经投诉管理部门审核,消保委办公室依情形对涉及的法律文本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后回复消费者,并与其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需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至相应受理部门。对于上级主(监)管部门转(交)办或通过媒体发起的投诉事项,消保委办公室应在收到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后,及时回复上级主(监)管部门或媒体。

⑤投诉责任认定:投诉处理办结后,主办部门应对投诉事项进行责任认定。若认定为有责的,主办部门应依据标准对有责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若认定为无责的,主办部门应根据投诉内容报本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对于跨部门的投诉事项,主办部门对本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定结果有争议的应报本行消保委审议后明确最终责任认定结论。

本行消保委投诉电话:0736-5328099

客户热线:4009962999

三、爱心公益责任

从依托主发起行到村行自发,从周边社区到偏远村居,从基础设施到文化教育,我行致力于开展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对口帮扶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公众谋求切身利益。

在精准扶贫方面,我行作为结对帮扶后盾责任单位,我行党支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的扶贫工作安排,落实帮扶责任。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完善结对户档案资料,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宣讲、传达各项政策知识及务工信息,特别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决策部署,坚定他们对美好生活奋斗的决心。2022年,我行为结对点村捐赠扶贫资金及物资6.5万元,扶贫助学捐赠2万元。

我行认真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工作要求,推行一系列免费服务政策,主动让利于民,对所有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实行全免政策,免收项目达36项,其中个人客户服务收费减免达17项,企业服务减免项目达19项。

2022年共减免个人客户服务费126.03万元,减免企业客户金融服务费17.19万元,惠及客户4万余户,通过推行一系列减免和优惠政策,降低了贫困地区群众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负担得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了公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环境责任

一、年度概况

(一)总体概况

本行于2012年7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开业,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绝对控股,是国有控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型商业银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网点1个,员工53人。

我行以“扎根石门,服务城乡”为初心使命,以“深耕县域,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

(二)规划目标

  我行立足县域、立足普惠金融,坚持小额、分散,专注小微、“三农”市场,坚持将绿色金融作为未来时期内的重要发展方向,发挥绿色金融引导作用,通过全面推进小微业务,打造适应“三农”及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具有沪农商村镇银行特色的小微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最终建成“小而美、小而优”的优秀社区银行,助力区域“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三)开展的行动

1.探索引导“三农”和小微企业绿色转型

我行认真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服务监管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切实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质效,降低广大群众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全年共发放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29452.99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速7.84%,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行符合绿色贷款定义的贷款余额为188万元,其中石门三润鲜果有限公司贷款余额98万元,湖南天下康茶叶食品有限公司余额90万元,较好地支持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探索以普惠金融服务助推绿色发展

我行认真践行普惠金融服务工作要求,推行免贷款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一系列免费服务政策,主动让利于民,2022年共减免个人客户服务费约126.03万元,减免涉企客户金融服务费17.19万元,惠及客户4万余户。通过推行一系列减免和优惠政策,降低了贫困地区群众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负担得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了公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开展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

3.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运营理念

我行积极开展运营电子化、信息化、 数字化转型,倡导绿色低碳工作、出行和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水平。积极推动绿色办公、淘汰部分高能耗设施设备,使用更低功耗的机器、灯具及控制设备等。倡导绿色出行,鼓励本行员工在办理业务、开会培训以及通勤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表1 本行关键成果和绩效表

指标

单位

数值

绿色贷款余额

万元

188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 + 范围2)

吨二氧化碳当量

123.41

吨二氧化碳当量

23.43

吨二氧化碳当量

86.46

吨二氧化碳当量

13.52

(二)环境相关治理结构与政策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我行绿色金融管理部门为市场部,设有绿色金融专岗一人,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对本区域内的绿色行业进行行业研究,掌握市场发展动向和趋势,分析市场需求,确定市场开发方向。

2.负责全面了解国家绿色产业政策、产品市场信息,及时掌握本行客户结构、重点客户经营情况等客户信息,适当调整客户营销方案,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负责根据本行绿色金融业务的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拟定本行市场开发策略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绿色金融重大事项报告的分析以及日常报告报表报送。

 

       图1 本行组织架构图

 

三、环境风险与机遇

(一)环境风险影响

1.政策风险:目前我行还未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管理体系,未明确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服务范围和目标。另外,资金投放行业范围、客群范围筛选不够精细,与“双碳”目标衔接不够紧密。金融产品定价上,还未纳入碳定价策略机制,使得信贷服务无法充分反映绿色属性,尚未形成市场导向型的信贷服务,不利于绿色资源的有效配置。

2.法律风险:在环境领域,我国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若我行未能认真遵守相关要求,可能会带来因罚款和判决导致的成本增加等风险。相关融资主体涉及环境事件时,银行机构等债权人面临着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3.制度风险:企业绿色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环境污染信息未纳入征信。各类信息分布分散,缺乏集中、整合和共享的机制,使得绿色金融服务联动不畅。

(二)环境机遇分析

环境、气候与生态相关风险将会对经济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模式造成巨大影响,也对我行乃至整个银行业带来巨大挑战,因此作为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银行业,应加快完善银行管理制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避免因环境、气候等带来的潜在风险。我行应主动将绿色金融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中,一是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内控合规制度。业务上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服务范围和目标,将碳定价纳入全流程风险控制,建立绿色账户体系,便于监测资金流;二是建立绿色客户名单,围绕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等要求选择客户,并适时调整客户结构;三是加大科技赋能力度,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做小微和“三农”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放大器”  

(三)环境风险管理及流程 

1.实施差异化管理

由于单个公司和项目面临的风险影响范围不同,为了管理单个公司和融资项目两类对象,可分别设计不同侧重的管理方案。同时,在实行绿色信贷过程中,我行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客户名单”,把涉及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纳入名单之内,对于名单内的客户审慎授信;对于已授信且还有贷款余额的客户,出现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应该停止对其继续授信,并按期收回贷款。

2.完善中小型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我行建立了信贷环境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绿色信贷执行情况纳入稽核检查范畴,定期组织检查。对环境和社会风险影响突出的贷款项目,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对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发放贷款的行为严肃查处。

四、自身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参照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流程和要求,我行按照:①确定碳排放核算边界;②识别主要的二氧化碳源;③确定核算方法;④选择与收集碳排放活动数据;⑤选择或测算排放因子;⑥计算与汇总自身的碳排放量的流程开展自身运营过程的核算流程开展经营活动的碳排放测算。

按照《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指导思想,在数据可获得且碳排放量显著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将其运行和活动带来的显著的间接碳排放(如交通、大型活动等)纳入核算。

(一)核算范围与排放源识别

本行核算口径以总部机关及各支行网点、离行设备等固定/移动设备设施和供应链活动作为核算边界。核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核算范围划分,其自身运营碳排放维度的排放源包括如下领域:

1.范围一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排放,指核算边界内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食堂消耗的液化石油气,公务用车消耗的汽油。

2.范围二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总部机关及各支行网点消耗外购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公共机构照明、空调(新风)、电梯、办公设备、ATM配套等。

3.范围三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相关的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此次计算只包括:垃圾分类处理产生的排放,日常办公消耗的A3/A4纸质张、合同用纸及凭证用纸,不包括差旅产生的排放。

(二)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构成 

结合《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方案》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我行测算了2022年自身经营活动资源消耗情况和温室气体碳排放量,结果如下:2022年度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范围2和范围3)为123.41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员工总人数57计算,人均温室气体排放 2.16吨二氧化碳当量。

表1 2022年度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构成

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占比

人均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23.43

18.98%

0.41

86.46

70.06%

1.51

13.52

10.96%

0.24

123.41

 

2.16

按照主要排放源分析,排放最高的前三名分别为:净购电力消耗产生排放86.46 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70.06%;天然气和汽油消耗产生排放23.43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18.98%;其他间接消耗产生排放13.52吨二氧化碳当量,占比10.96%。

五、投融资活动环境影响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参照GB/T 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流程和要求,我行2022年没有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故暂不涉及投融资活动环境影响信息披露。

 

 

 

读者反馈

 

感谢您阅读《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为更好地向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促进本行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我行诚挚邀请您对本报告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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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属于哪类利益相关方?

□股东与投资者□客户□员工□政府□监管机构

□供应商与合作伙伴□社区□公众与媒体□其他

2. 您对本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总体评价:

□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3. 您对本行履行经济、社会、环境责任的评价:

经济责任:□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社会责任:□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环境责任:□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4. 您认为本报告能否反映本行的社会责任实践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能很好反映□能较好反映□能一般反映□不太能反映□不能反映

5. 您认为本报告披露的信息、数据、指标的清晰度、准确度和完整性如何?

清晰度:□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准确度:□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完整性:□好□较好□一般□较不好□不好

6. 您认为本报告的内容安排和版式设计是否方便阅读?

□是□一般□否

7. 您对本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和本报告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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