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石门村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号召,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服务意识,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诉求权得到进一步维护。
我行自三月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的普及,我行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我行围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在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营业大厅内液晶电视播放图片,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人民币真伪鉴别、反洗钱等内容;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给客户群发消息,围绕权利、责任、风险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宣传。
石门村行秉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理念,为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