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阳大中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 5人,具有表决权的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层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委托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议案》、《关于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拟委托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贷款损失信用保险的议案》、《关于修订<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干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议案》、《关于聘任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成立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审计部的议案》、《关于召开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委托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议案》及《关于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名单的议案》,无需审议议案。
我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圆满召开,在董事会议案表决完后,阳大中董事长请各位董监事指出我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各位董监事均未提出相关建议。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