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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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于向上海农商银行分红的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字体:[      ]

近期,本行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现金分红。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促进本行稳定可持续发展,实现村镇银行发展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平衡,根据监管要求以及相关考量因素,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本行拟向上海农商银行按股本金51%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178.5万元,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28%,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提交本行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93473149。营业范围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金融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鉴于上海农商银行持有本行股份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5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对普通股按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年4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向上海农商银行现金分红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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