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石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0.18亿元,同比增加1800万元,成功跨上10亿元的新台阶,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2.75%,比去年同期增加0.38个百分点。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基数过大、“营改增”等诸多不利因素,县财政部门自我加压、迎难而上,坚持抓收入、稳增长,重统筹、保支出的工作要求,科学拟定全年收入计划,合理分解执收任务,充分调动了各执收主体抓收入的工作积极性。全年直接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就业、保障性住房、扶贫等民生支出达18.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民生底线进一步筑牢。开展“资产管理年”活动,彻底摸清了国有存量资产,归集国有资产5亿元,完成国资经营收入4193万元。“三公经费”管理成效明显,全年累计“三公”经费支出10228.45万元,同比减少8156.74万元,同比下降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