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文化主持。会议审议确定了新一届乡级人大代表名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5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2020年末我县17个乡镇有511305人,新一届应选乡级人民代表名额为1105名,本届乡级人大代表1031名,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比本届普遍增加。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副主任李世权、李芳、杨生明、邱令华及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云林,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