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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荣获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两项授牌

发布时间:2023-04-25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浏览字体:[      ]

4月21日上午,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石门县、石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被授予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全省“十大高效用地园区”荣誉牌,副县长张斌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石门县坚持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当下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等关系,积极探索创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方法,引导全县树立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的发展观,全力抓好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整体呈持续向好趋势,特别是矿产资源及园区土地高效节约利用取得了优良的成绩。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结合石门发展实际,统筹当前与未来、资源开发与保护,制定《石门县砂石土矿专项开采规划(2019—2025年)》并严格按要求落地实施;严格落实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主体责任,推动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平衡发展,深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等行动;积极指引企业提高开采工艺,减少尾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部分矿山实现生产过程中无废石和尾矿零排放,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深入实施建筑新材料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紧紧依托石灰石、矽砂等资源,围绕水泥、硅酸钙板发展上下游产业,打造建筑新材料产业集群,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园区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按照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对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研究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因地制宜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大对低效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与挖潜,引导企业进行标准化厂房项目建设,加快对废弃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实现土地节约利用;积极调整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条件,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保证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盘活闲置土地,保障企业落户用地,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入股、享受税收红利等方式,稳妥地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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