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坚持以文促建、以德润城,着力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市民素质,县容环境更加整洁,文明程度明显进步,文明素质大步提升。
强化机制保障,推进全域创建。创新组织机制。按照“管行业、联部门、包社区”的包联模式,县级领导联点由城区向乡村拓展,组织全县142个单位与163个社区、村居联点共创,选派312名干部到基层社区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创新示范机制。按照测评类型对全县统筹规划,集中打造25个示范点位,投入资金700万元用于公共设施改造、城区保洁、绿地维护和氛围营造,全县1000多个同类点位“复制跟进”。创新考核机制。实行“1+X”类比考核模式,以1个固定考核重点路段,辐射该路段上的同类型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等,开展定期考核、排名和通报,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
坚持共创共享,推进全民创建。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增设城市公益广告2200处,定期向市民推送文明城市创建“温馨小提示”短信215万条,向全县餐馆饭店发放文明用餐桌贴、光盘行动标示等万余份,印发《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15万份,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不断提升。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将文明城市共创共享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结合,集中解决了出行难、停车难、如厕难、上学难、看病难等各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86个。全县累计增加学位1万余个,增设床位730张,新增停车位2684个,改造新增厕位2.6万余座,17个房地产遗留问题楼盘项目得到整治销号。坚持共创共治共享。立足机关庭院“门前六包”责任制和“街长制”,87家县直单位和56个社区共同发力,定期召开由业委会、物业、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专项会议,推进小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形成“责任部门统筹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公共场所设置志愿服务岗位站点300余个,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万人次。
强化监督问效,推进精准创建。开展“八整治八提升”攻坚行动,分阶段对928个服务窗口、城区8个农贸市场、100多个老旧小区、35条城区主干道、8个商超广场等开展规范化引导。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牵头,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参与,健全完善督导考核、考评评分等10项配套机制,发出督办令23份,组织专项督查15次,交办函719份,对执行不力的10家单位和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结合,石门融媒公众号平台开通“文明城市,共创共享”互动专栏,“新石门”APP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播发专题视频5个,通报公职人员不文明驾车行为近2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