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与石门县公安局联合建设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在县检察院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吴张出席揭牌仪式。
“一站式”取证是指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力求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检查等取证工作,将直接接触未成年被害人的人员控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
石门县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设置在县检察院办公楼一楼,设有询问取证区、心理疏导区和人身检查取证区,家庭式的装潢布置温馨柔和,能让未成年人感到温暖而轻松,办案设施配备齐全,兼顾了刑事办案需求和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隐私保护。办案机关在这里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还能开展后续的心理疏导、伤情诊治等综合救助工作,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的建成使用,是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部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一站式”取证中心,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把各项特殊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综合性的保护,进而有效打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法治力量铸造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