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在石门国际大酒店举行,相关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是:规范实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精准认定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彻底清理城乡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和“漏保”等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严格按照政策和条件进行清理认定,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确保实现“两线合一”,严格测算和确定保障标准,提高城乡低保保障线和救助水平,确保从2017年起,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会上,县政府党组副书记万义元宣读了《石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于5月上旬动员部署,6月底前清理整顿,7月—8月督促检查。清理整顿的重点有两类:一是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错保”对象,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富人保”,乱开政策口子的“特殊群体保”,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老人保”,家庭经济状况超标、拆户纳入的“病残保”,有劳动力的“懒人保”,死亡未及时申报停保的“死人保”,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保”,不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明确的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二是应保未保的“漏保”对象,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城乡低保标准,未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的;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兜底脱贫保障范围的。
县委副书记邓碧波出席会议并强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是落实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部署的一项政治责任,是一件“大事”、“难事”和“急事”,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顿重点、明确具体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好清理整顿工作;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成效与质量。
县政府副县长孙云波主持会议。县民政局组织了业务培训。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行政一把手,民政所长、民政专干,扶贫专干,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约120人参加会议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