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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邓碧波为石门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发布时间:2020-08-18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作者:牟宇飞浏览字体:[      ]

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议程。本次会议决定免去龚吉军、黄蕾同志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邓碧波、黄晓坤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郭碧勋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邓碧波副县长为石门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议决定邓碧波副县长为石门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谭本仲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邓碧波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的议案》,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补选邓碧波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补选结果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审议通过了《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谭本仲辞去石门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议决定邓碧波副县长为石门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芳、康文化、杨生明、邱令华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车立平,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龚吉军、黄蕾同志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邓碧波、黄晓坤同志为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碧勋同志辞去石门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郭碧勋同志辞去石门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邓碧波副县长为石门县人民政府

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0年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邓碧波副县长为石门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谭本仲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0年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谭本仲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石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0年8月17日,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谭本仲辞去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谭本仲的石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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